抓紧抓实公开承诺工作  核八所不断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公开承诺,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四项推进方式之一,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成效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核八所党委根据《核工业第八研究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核工业第八研究所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就充分认识公开承诺的重要性、分类细化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公开承诺的基本要求、严格实施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以及切实加强公开承诺的组织领导等五大方面作了具体部署。
  公开承诺按照“三承诺”要求:即基层党组织向上级组织承诺,党员向所在党组织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承诺。主要包括以下环节:调研走访、提出事项、审核确定、公开公示。
核八所创先争优活动现已完成公开承诺的所有环节,为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于8月9日将所党委、各支部以及全体党员的承诺书公布在所部的局域网上,自觉接受全所干部群众的监督。
  为抓紧抓实本项公开承诺工作,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党支部、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作了具体指导。
所党委在党委书记的带领下,亲自带头下基层、走一线,在经过充分调查、反复研究的基础上,于7月底召开党委会,重点围绕中心任务,推动我所又好又快安全发展,郑重作出了以五大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承诺。
  各党支部结合支部所在部门的实际,多次召开支委会酝酿承诺书初稿,并在此基础上征求支部每名党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8月初由所党委审核确定,最终定稿。
广大党员通过集中学习、分组交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了其总体要求和目标,就立足本职岗位,对照共产党员“四优”标准和“五带头”要求,查找不足,明确了承诺的内容和改进目标,并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宣读承诺书。通过支部评议,对于承诺达不到要求的,党支部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党员进行充实、完善,直至承诺达标。此项工作已于8月初全部完成。
  目前,核八所党委以开展党组织、党员承诺为抓手,不断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要求每名党员做到结合自身实际创先争优、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不断取得创先争优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