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被命名为2006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


  经上海市社会治安综治办考核验收,核工业第八研究所被命名为2006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
2006年,按照市综治委、市科教党委和《上海科学院系统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法》等文件有关精神以及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平行开展、同规划、同布置”的办法,八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是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八所已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设立“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建立了以法人代表为塔尖、各班组为塔座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
近年来,八所坚持签订各级安全生产保卫治安责任制签约书,做到安全生产治安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司其责。
  站在新起点,八所将继续做好各项平安创建工作,争取在上海平安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