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核八所召开新闻宣传工作协调会,推出了2007版《核八所关于对内对外宣传奖励的若干规定》。
为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宣传所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等工作的成绩及有关工作动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规定》对积极向《中国核工业报》等有关报刊、杂志、所宣传栏、所局域网、所外网投稿并被采纳录用的作者加大了奖励力度。如:凡向《中国核工业报》、《中核网》及本市有关报刊杂志投稿并予以刊登的作者,所里将根据报社每篇文章所给稿费金额,另给予200%的奖励;凡向中核集团公司《一周要情摘报》、《核工业信息》、《核工业要事简报》提供信息并予以刊登的作者,所里将给予的奖励,由原来的每条50元增加到每条200元;对被所宣传栏、所局域网、所外网采纳录用的信息,也由原来的3~8元增加到10~20元,这些措施大大鼓舞了广大信息员的工作热情。除各种奖励外,更重要的是核八所还将新闻报道投稿量、录用采纳数列入了党支部考核办法,使之与支部工作紧紧挂钩,体现了核八所党政领导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视。
核八所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陈刚、副所长徐杰、老领导刘步云出席了会议。领导们鼓励大家要做个有心人,新闻无处不在,关键要善于捕捉、善于思考,并要求大家将各方面的工作协调好、组织好、开展好,这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八所的基础。
|
| |
|
|
|
|
|
| |
| |
|